问题 | 佛山西樵开发商跑路该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此类问题的妥善处置途径如下:首先,您可自行尝试与涉及案件的其他业主进行沟通协调,以联合各方力量,开展合法权益保护行动;其次,您亦可积极主动地寻求各种途径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联络,并明确提出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尽力弥补所造成的损害;最后,若以上两种方式都未能奏效,那么您便需要搜集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文书,起草并递交详细严谨的诉状,以便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争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