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新房屋面积误差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面积误差之规定如下:若误差在3%以内,则按实际面积结算房价款项;反之,若误差超过了3%时,买方有权选择撤销合约并要求卖方退还其所支付的购房款及相应的利息;然而,如果买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可以根据面积误差的比例以及原先约定的价格来决定是由买方进行补偿、卖方单独承担此项差额费用,还是由卖方将多收的部分予以退还或以两倍于原价的金额作为赔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