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如何追究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出卖方逾期交付房产所产生的违约责任主要包括支付违约金、补偿损失以及继续履行合约等。为了明确上述责任,在房产买卖合同中应进行明文规定。然而需注意的是,逾期交付房产的违约金标准并非由法律统一制定,而往往需要在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中予以确定。若购房者发出催促通知后,售房者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如期交付房产,则购房者有权解除该房产的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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