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未转户纠纷法律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未完成产权变更手续的房产转让纠纷时,我们需要遵循以下原则:根据中国现行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作为重要的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认定应以相关部门的物权登记为准。因此,尚未成功办理过户手续的房产,虽然尚未正式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力,但是,交易双方仍可依据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依法向对方提出相应的债权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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