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质量问题怎么认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法律诉讼程序之外的情况下,业主或与地产开发商联名向指定的鉴定机构或者房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鉴定申请,便可获得鉴定结果;相反地,若是在诉讼环节当中,各当事人应当先进行司法鉴定申请,阐明鉴定所需范围,随后从众多司法鉴定机构里挑选出最适合的合作伙伴,最终由选定的鉴定机构给出鉴定结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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