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房子有五证不全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开发领域中,所谓的五证通常是指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五项关键资质证明文件。值得注意的是,仅有具备了前述四种证件后,开发商方可申请并成功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倘若缺少任何一个环节的证件,都将无法获得相应的预售许可资格。在此情况下,购房者与开发商所签署的购房合同便被视为无效,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相关利息以及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经济损失作为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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