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五证不全不退钱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买房产时,若是因开发商未取得所有必备证书而引发的定金不予退还问题,消费者务必重视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据,例如通话录音、现场对话记录等。建议您与销售团队进行深入沟通,争取获得一份书面承诺,明确表示愿意在特定时间段内归还定金。若对方仍然拒绝返还,您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对于购房者而言,依据合同条款要求退房是可行的,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延迟交房、合同无效、擅自更改设计方案、房屋面积误差超出3%以及房屋质量存在严重缺陷等。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消费者需熟知相关法律法规,妥善保管各类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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