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验房时发现面积不够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验收过程中若发现实际建筑面积存在超过3%的误差时,买方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退还所有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利息;如果买方仍愿意继续执行原定合同条款的话,那么就需要依据面积误差的具体比例与原先约定的价格,确定是由买方负责补偿差额,还是由卖方独自承担,亦或是卖方退回超出部分的金额或给予双倍赔偿;而当误差未超过3%的情况下,则应当依据实际测量数据计算房价,并依此确定合同最终价款。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商品房面积有误差面积比绝对值超过3%的能退定金,未超过3%的是否能退定金根据合同约定执行。商品房面积有误差超出3%时买方选择解除合同的,应当由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一并返还双倍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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