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上的面积小了要补差价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面积补差价的具体实施规范为:当实际测量结果与购房协议中所约定面积存在差异时,如果该差距比例在3%以内,则超出的那部分房价将有买方按既定的价格进行支付补充,而误差大于3%的部分房价则由卖方负责承担并全权归属于买方手中;反之,若实际测量结果显示房屋面积小于购房协议中约定的面积,那么误差在3%以内的房价以及相应的利息都将由卖方退还给买方,而误差超过3%的部分房价则需由卖方以两倍的金额返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100%合同约定面积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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