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沧州购房合同会注明套内面积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须注明公用部分面积。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范,若商品房买卖以建筑总面积为基础进行计算,双方当事人应于合同中详细约定房屋套内使用面积及共享部分的建筑面积,同时明确指出当建筑面积保持不变但套内建筑面积出现变动,或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双双产生变化时,应采取何种具体处理措施来解决相关问题。在此情况下,消费者有权要求开发商详细列举出房屋套内使用面积和公共部分面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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