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的遗嘱公证如何进行,法律有什么具体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需进行房产遗嘱公证程序,继承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亡者的丧葬证明文件,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及财产所有权凭证等资料至公证机构请求办理。
作为公证人员将负责严格审查遗嘱的真实性与合理性,在确认为有效之后,由公证人员出具《遗嘱公证书》以供使用。 经过公证处审核及认证的遗嘱,应由公证人员与遗嘱发起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证机构的印鉴,制作成为一式两份副本,分别由公证机构及其遗嘱发起人保管储存。 在任何情况下,涉及公证遗嘱的变更或撤销都需要再次通过公证机构的审核认证方能生效执行。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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