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交房会再延期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产交付过程中,如有出现延期收房的情况,需根据特定的房屋买卖协议来进行处理。倘若所购房屋尚未达到交付标准,一般的购房者通常具有延迟接收房屋的权力。然而,若购房者于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并未提出合理理由而未能按时接收房屋,则他们应按照已实际接收房屋的标准来履行物业管理费的支付义务。此种情况下,购房者将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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