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官司谁取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房地产的所有者在出售房产时,务必出示相应的所有权证和个人有效证件作为法律凭证;2.如果拟出售房产是共有财产,则必须征得全部共有人的同意并提供书面文件加以证明;而针对出租屋的情形,则需要承租人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出具相应的书面确认;3.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材料包括了合同副本以及相关主体的身份证明(如果当事人身为法人的话);4.如因故无法亲自参与诉讼程序,需委托他人代为处理,此时便需要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委托书;5.对于已经支付款项或者进行过相关鉴定的情况,需提供书面的付款证明以备查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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