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情侣卖房子起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恋爱交往过程之中,针对涉及房产买卖争议的诸多深层次问题,例如在赠与房产以后,倘若情侣双方最终决定结束这段感情,那么赠与者则享有向接受赠与者要求归还此房产的合法权益。此外,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在恋爱阶段,房产这类贵重物品作为一种重大的赠与品,一旦恋人双方的情感破裂,赠与者当然有资格主张收回先前付出的赠予财产。进一步探讨,对于那些额度较高的物质财富赠送行为,通常情况下,这些赠予都属于赠与人为了与被赠与人建立稳定的婚姻关系而做出的一种慷慨表示,这类赠予行为实际上可以被视为一种附带特定条件的赠与行为。最后,如果情侣双方未能顺利步入婚姻殿堂,那么赠予财物的一方当事人的赠予初衷便无法实现,因此,赠予一方当事人有权依据法律规定要求返还所赠财物,这无疑也符合了民事活动中所倡导的公平正义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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