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质量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质量纠纷的妥善解决策略如下所示:所有住宅业主均有权利请求开发商在限定时间内进行整改。若建筑物质量未达合同约定标准且无法通过修复手段予以改善,或者经过修复后仍然未能满足约定质量标准,那么业主便可选择拒绝接收该物业,同时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向开发商提出赔偿相关经济损失的要求。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如果购房者认为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则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其进行重新检验。如经检验确认确实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对于由此给购房者带来的损失,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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