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五证不全房子能不能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们强烈建议您避免购买那些尚未完全取得相关证件的房产,因为这样的交易可能蕴含着诸多潜在风险。比如,这种类型的房产可能无法确保其质量,或是所有权归属尚不明朗等等。
关于购买这些五证不全房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房屋所在的土地性质可能并不符合法定要求。比如说,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的房子,且并未按照程序办理土地征用手续,这就是所谓的“乡产权”房。在这种情况下,出售此类房产是不合法的,根据国家的明文规定,不得在集体土地上进行商品房的开发。然而,要判断这类房产的建造是否合法,需要看它是否拥有完整的规划手续。其次,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也可能成为问题。例如,在城市周边的郊区,有些已经具备居住条件的楼盘,虽然有规划和施工手续,但是却没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通常在于土地问题,也就是说,它们还没有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因此无法按照常规流程进行销售。针对这种情况,尽管建造房屋本身是合法的,但是销售却是不合法的,开发商必须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之后,才能够申请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进行销售。第三,工程建设手续的合法性也可能存在问题。有些项目可能存在规划和施工手续的瑕疵,没有规划证和施工证,这就意味着它们属于违法建筑。在这种情况下,建造房屋本身就是不合法的,销售自然也是非法的。如果不能够补办工程建设手续,那么面临的后果将会非常严重,甚至有可能面临被拆除的风险。如果只是建设手续的问题,有时候缴纳罚款后也可以补办手续,使得其合法化。但是,如果严重违反了城市规划,那么就有可能面临被拆除的命运。最后,还有一种情况是,施工进度尚未达到规定要求便开始销售。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常常采用所谓的内部认购方式进行销售,即预先收取一定的认购金,等到获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后再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于这种情况,尽管建造房屋是合法的,但是销售却是不合法的,必须等待施工进展到规定程度,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后才能正式销售。相比较于现房来说,期房本身的风险已经相当大,而提前销售,无疑又在期房的基础上增加了更多的风险。而且,有些项目甚至还没有开工或者尚未完成拆迁就开始销售,其风险之高可想而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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