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对于残疾人犯罪有什么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我国对于残疾人犯罪有以下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我国的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主刑有五种,附加刑有三种。主刑的五种分别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而三种附加刑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规定,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第三十四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我国对于残疾人犯罪有什么规定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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