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解房屋买卖纠纷律师费谁承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纠纷相关律师费用的支付问题,一般来说是由委托律师处理纠纷事宜的一方独立承担责任的,除非出现以下两种特殊情形,律师费用才有可能由最终败诉的一方承担。这些特殊情况主要涵盖了如下几种情况:首先,是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少数情况,如涉及交通事故、医疗纠纷以及人身伤害等典型的人身侵权类案件;其次,涉及到法律援助案件;再者,是涉及到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还有不正当竞争案件;此外,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实现担保债权的案件;以及网络侵权案件和商事仲裁案件等。其次,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就明确约定,未来若发生诉讼,则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用,那么在通常情况下,法院都会对此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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