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打赢商品房质量官司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发现所购买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妥善保障:首先,建议您直接与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沟通交流,寻求双方能够就相关问题达成共识并且采用协商方式解决问题,从而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其次,向所属地区的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维权途径。倘若经过多次协商仍然无法取得令您满意的结果,那么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无疑将是您最佳的维权选择。再次,如果涉及到房屋的质量问题,建设委员会无疑是负责处理此类事务的主要职能部门;然而,一旦涉及到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工商行政管理局则会成为您进行申诉的合适机构。除此之外,如果双方已经事先约定进行仲裁,那么在此情况下,您同样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最后但并非最次要的一点是,当上述四种途径均无法解决争议时,当事人有权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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