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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发商拿了首付跑路了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当房地产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逃逸,而开发公司仍处于存续状态时,对于购房者而言,他们可以利用定金收据、房屋购买协议等书面证据,依法请求缴纳违约金,与此同时,解除先前签订的购房合同,并归还已实际支付的部分房款。然而,若开发商的法定代表人逃逸,且开发公司也已不复存在,那么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携带相关的证据材料前往当地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支队进行报案,同时向地方税务局、城市建设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相关部门提供证据,以协助政府部门展开调查工作。此外,购房者还可以依据购房合同,请求法院尽快采取措施查封所购置的房产,以便于法院对开发企业进行破产清算,同时为购房者提供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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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0:0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