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恶意跑路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已卷款潜逃,如该房屋买卖过程中存在其他受害者,建议各位受害者联手以诉讼途径进行合法维权。倘若开发商触犯了法律法规,亦应立即向警方报案,以便追究其相应责任。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任何民事纠纷的诉讼应向司法机关提交书面诉状,且需按被告人数提出相同份数的副本。若撰写诉状确实存在困难,可尝试采用口头形式提起诉讼,经由法院记录在案后,再将情况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根据第一百二十三条的相关条款,司法机关有义务确保当事人享有依法依规享有的诉讼权利。对于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所规定的起诉条件的案件,司法机关必须予以受理;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反之,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定书,明确表示不予受理。对于裁定结果不满的原告方,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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