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五证不全后期怎么办理手续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开发商未能依法获取齐全的五项证书(以下简称“五证”),第一,购房者应审慎考虑,切勿选择此类未达标准的房地产项目,以防未来因证件缺失导致自身利益受损。第二,若在未知情或被误导的情况下支付款项并签订相关合同,在得知真相后,有权提出退房要求。第三,如开发商拒绝配合处理此事,购房者可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投诉,甚至通过法律途径向开发商提起诉讼。
我们常提及的开发商必须具备的“五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最为关键的两个证件分别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者需对这两份文件进行仔细核实,一般来说,只要这两项证件齐全,便基本无虞,尤其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此特别强调,购房者在查阅五证时务必查看其原件,复印件极易被篡改。在签署合同时,务必要确认所预购的房产是否在预售范围内,以确保未来能够顺利地办理产权证。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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