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挂靠单位可以起诉开发商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挂靠单位负有债务款项,通常情况之下,是有权利向发包方提起诉讼的。具体而言,若挂靠单位与发包方签署了正式的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且依照规定完成了合同所赋予的施工义务,但发包方却未能按照合同条款如期支付工程款项,此时,挂靠单位便可行使法律权利,向发包方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其履行付款义务。在进行诉讼之前,挂靠单位需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实自身已按约完成了合同所规定的施工任务,以及发包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这一事实。此外,挂靠单位还需证明自身具备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挂靠单位可能无法直接对发包方提起诉讼。比如,当挂靠单位与发包方之间的合同存在无效或被撤销的可能性,或者发包方已经将工程款项支付给被挂靠单位,那么挂靠单位便无法直接对发包方提起诉讼。总的来说,若挂靠单位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向发包方追讨工程款项,首先需要深入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然后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法律手段。为了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指导和帮助。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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