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新房交付面积一般误差多少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房屋的实际面积和合约面积之间出现误差在百分之三以内均属合理范围之内。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十四条规定,当出卖方所交付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面积存在差异时,如果合同对此有所约定,则应依照约定进行处理;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新建商品房对于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往往会在合同中进行详尽的约定。倘若合同中未作任何约定或者约定不够明确,那么就需要依据以下原则来进行处理:当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超过百分之三时,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而如果买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且房屋面积大于合同面积约定的话,那么面积误差比在百分之三以内的那部分房屋价款,应当由买方按照原先约定的价格予以补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8 4:5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