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许可证前售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未经审批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便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出售方应被视为违法行为,其所订立的合同应当被判定为无效。然而,如果该合同在诉讼提起之前已经获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则可将之视为合法有效。这一点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明确指出的。
2.倘若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未能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备案手续为理由,请求法院判决合同无效,那么这样的请求将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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