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贷款可以用于二手房买卖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完全有资格申请这种住房贷款。
我们要求借款申请人在申请贷款前必须已经开设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且,在这之前12个月(包含)的时间里,必须保持足额、正常的缴纳公积金,并且在申请贷款的时候,这个账户仍然要保持有效的缴存状态。 然而,如果经过我们中心审慎评估并认可的,那些处于缓缴阶段的单位,即使他们的员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在过去的12个月中已经满足了既有期限和足额缴存这两个条件,同样也被允许申请此类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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