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未签认购协议定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选购房屋交易过程中,如买方因为自身原因而违约,未签订正式的认购协议,那么其所支付的定金将无法进行退还处理。然而,若由于某些特殊情况,比如政策发生变化,或者是自然因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签署认购协议,并且双方对于协议以及补充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无法达成共识导致交易无法顺利完成的话,这种情况将被视为各方均无责任,那么此时买方所支付的定金便有可能得到退还。同样,如果卖方因为自身原因违约,未能与买方签订正式的认购协议,那么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退还双倍的定金作为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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