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名买房产权归谁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房地产实行的是统一且严格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任何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移以及消灭事项,唯有在依法经过登记后方能生效。在房地产领域中,房地产作为典型的不动产,其所有权的归属须依据物权登记来最终确认。因此,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如果存在“借名买房”的情况,那么所购买的房子合法有效的所有者将为实际进行产权登记的一方;而出资方则只享有针对买房行为所产生的一种法定的、非物权性质上的债权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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