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如何被认定诈骗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般情况下,对于信用卡诈骗罪的定性,需全面综合地考察诸多因素。
例如,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是否存在着非法占有之意图,其客观行为是否符合前述法定的诈骗定义,以及涉案金额是否达到了较大的标准等等。 若仅是偶然性的逾期还款或由于疏忽而产生欠款,则通常不会被视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然而,倘若行为人蓄意进行大规模透支并逃避偿还债务的责任,那么便有可能被判定为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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