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江购房定金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售楼处购房者所支付的定金是否可获得退还的问题,答案取决于具体情况的分析:首先,若收取定金的一方未能严格按照合约履行其责任义务或履行的过程中出现了与合约规定不符的情况,导致合同预定的主要目标无法达成,那么此时购房者有权要求对方双倍归还其已支付的定金;其次,若支付定金的一方在购房过程中未能积极履行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使得通过购房最终达到的目的无法实现,那么此种情况下,其将失去索回定金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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