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名买房不过户可以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存在借名购房这一情况,而对方未按约定办理过户手续时,购买方有权主张自身的债权权益。若在借名购房过程中无其他违法情形,且双方已经签署相应的转让协议或购销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那么此时对方未履行过户义务便被视为一种违约行为,购买方可据此向其提出履约赔偿请求。值得注意的是,在涉及到房产权属争议的情况下,国家法律通常会更加倾向于维护房产所有权证书上所记载的主体对该房产的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第二百二十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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