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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东乡区房屋质量问题由谁负责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建筑物的保修期内如若出现产品品质上的瑕疵,开发商理应负起产品维修保养的职责;而当保修期限结束后,若是产品仍然存在质量问题,则需由购置者承担自行修复的费用。关于建筑产品的保修期限,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或《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进行确认,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首要原则来选择适用的法律法规。倘若建筑物所出现的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其正常的居住功能或者经过专业检测发现该建筑物的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符合标准,那么购买者有权向开发商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同时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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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6 22: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