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川购房定金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各方均需展现出积极态度来参与谈判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必须遵循便利快速的原则,同时也要考虑到针对自身利益而进行实际操作的可行性及其产生的影响。其次,倘若通过协商未能获得预期成果,当事人有权选择采用法律诉讼途径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形之下,如果是由于买方的原因导致交易失败,那么没有履行约定义务的买方无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定金;反之,若是卖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产,那么收取定金的卖方应该向买方双倍赔偿。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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