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名买房被债务纠纷查封该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因借名购房而遭法院查封的情况,当事人理应立即知会司法机关,并紧接着提交与此有关的各类证据,以便明确界定所购房产的所有权归属。根据现行法例规定,如若双方协商约定,某人以他人名义购置房地产,同时将该房屋登记署于他人名下,那么实际上的权益拥有者——亦即“借名人”,有权依据合同条款要求登记簿上的“实际产权持有人”(通常称为“出名人”)进行实产登记转让手续。然而,若所购置房产属于经济适用房或是其他状况特殊的保障性住房类型,则此时所签订的借名购房协议很有可能不具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二条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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