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质量可以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新购房产在验收时发现存在重大质量瑕疵,例如其主体结构不符合标准并经专业验证为真实情况,则买方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选择退房处理。具体而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九条明确指出,对于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而无法进行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经专业机构核验确认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情形,买受人有权提出解除购房合同及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的主张,此种诉求将得到司法机关的支持与认可。同时,该法典的第十条第一款也对房屋质量问题对正常居住使用产生严重影响的情况作出了规定,在此类情况下,买受人同样有权提出解除购房合同及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的主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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