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宁波购房定金怎么可以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时,若交付了定金,则可以选择退房。然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债务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债务,那么定金将被视为已支付的款项,予以抵扣或追回;反之,如果是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导致无法达成合同的预期效果,那么他将失去要求退还定金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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