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郑州地铁房延期交房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原则上而言,若开发商未能按时向购房者交付预订房屋,则可视为发生了延迟交房情况。对此,开发商须根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承担支付违约金或解除合同等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期交房,购房者有权依照法律规定提出解除合同的诉求。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若开发商出现延迟交房的情形,且经过购房者多次催促后,仍未能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那么购房者有权依法请求解除合同,此种情况下法院应当予以支持,除非双方当事人另有特别约定。在此基础上,购房者还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返还已支付的房价款项、支付相应的利息以及赔偿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比例,国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一般情况下,按照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按法定的原则,以合同上约定的比例执行。合同上没有约定的,应该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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