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楼房延期3个月交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卖方未能依照约定交付房屋的情况下,买方有权要求对方就此项违约行为承担相应责任,支付规定金额的违约金。关于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在通常情况下,买卖双方若在合同中对此有所明确约定,则应严格按照已有的约定条款来进行处理;如未见相关约定,便依据法律法规的一般规定作为裁量依据。在此基础之上,以合同中所设定的比例为参照执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逾期交房所产生的违约金并无固定标准,然而,合同中所载明的违约金比例并非恒定不变,可根据实际损失状况进行适度调整。倘若房地产开发企业长期延迟交付房屋给买方带来的经济损失远超过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买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适当提高违约金的数额,以实际遭受的损失为基准,确定违约金的具体金额,进而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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