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宁退购房定金怎么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买房产的定金交易撤销事宜,建议阁下通过与卖方进行积极友好的沟通协调来解决。以下是五种特定情形下,买房者的定金能够得到妥善退还的情况描述:其一,假如开发商在与买方签署认购意向书之后的规定期限之内,擅自将买方已选定的房源转售予他人,导致无法按约签署正式合约的局面产生,那么开发商有责任向买方支付双倍的定金以示补偿;其二,若开发商未能取得商品房销售所需的相关合法资质证书,或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无法顺利签署正式合同,乃至因此引发该合同被判定为无效的情况出现,开发商亦应全额退还买方定金,同时承担买方可能遭遇的任何经济损失;其三,若双方仅因在正式合同及其附属协议中的具体条款上存在分歧,且此分歧与认购意向书的内容无关,从而导致最终未能完成签约,则双方均不视为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开发商仍需全数退还买方定金;其四,若认购意向书中对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要素未作明确约定或约定含糊不清,致使双方就此类问题无法达成共识,最终导致正式合同无法顺利签署,开发商同样须向买方退还全部定金;最后,若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缔结系由非人为因素所致,卖方亦须将定金原封不动地归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