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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珠海怎么才能退购房定金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如贵方欲解除已购买房地产之定金交易,建议积极与卖方进行友善沟通与协商。根据法律法规,以下五种特殊情形下,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退还购房定金:首先,若在开发商与买方签订认购意向书之后,开发商于规定期限内将买方已选定的房屋再次转售予第三方,致使无法按照约定时间正式签署合约,则开发商有责任向买方支付双倍定金作为补偿;其次,若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未能取得相应的合法资质证书,或者由于其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无法顺利签署正式合同,乃至该合同被判定为无效,开发商亦应全额退还买方定金,并承担买方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再次,若双方仅因在正式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此争议与认购意向书无关,导致最终未能成功签约,则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开发商仍需全数退还买方定金;另外,若认购意向书中对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要素未作明确约定或约定含糊不清,导致双方对此类问题无法达成共识,最终影响到正式合同的顺利签署,开发商亦须向买方退还全部定金;最后,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缔结,卖方亦须将定金原封不动地归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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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5: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