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内江新房质量问题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质量出现问题时,业主可考虑采取如下三个策略进行妥善处理:首先,业主应主动与开发企业展开对话,提出切实需求,期望对方能够为其提供相应的保修期限内的维修或实施其他适当的修复方案;其次,业主也可以选择将具体情况上报至建筑工程质量监管部门,请求该部门介入调查,并采取适当的干预措施以解决问题;最后,倘若上述两种方法皆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业主仍然有权利依据法律规定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无论采取哪种方式,业主都享有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甚至直接寻求司法救助的权利。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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