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房产纠纷官司再审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关于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申请流程。其具体规则如下:1、时效性。当事人有权于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件生效之后的两年之内提出再审申请;2、管辖法院。若当事人认为已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存在错误,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3、所需提交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1)再审申请书;(2)如申请人属于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3)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经过核实无误的复印件;对于生效裁判属于二审、再审裁判的情况,还需要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经过核实无误的复印件;(4)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所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5)用以支持申请再审理由及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6)材料清单一式两份;(7)送达地址确认书。
(二)再审申请的受理程序。 (三)再审申请的审查标准与方法。 (四)法院针对再审申请所作出的决定。1、决定再审。在审查期限内,人民法院依据审查结果,决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的,应予以立案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此项裁定须由院长签署姓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公章。2、驳回申请。若认为不符合上述法定再审情形的,则以通知书形式驳回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即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若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均为公民的案件,亦可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在此种情况下,当事人申请再审并不影响判决、裁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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