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没过户被一房二卖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因卖方任意两次转售商品房,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无法获得该房屋所有权的首位买方有权向法院请求撤销交易,归还其支付的全部购房款项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同时寻求相关损害赔偿,且可要求卖方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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