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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预售和购房合同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1.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主要方式便是签署预售合同,这类合同通常出现在新建商品住房尚未全面竣工,开发商在其所属销售中心进行预售活动之时。一旦签署这份预售合同时,开发商将会将其送至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而针对此类预售合同来说,若欲办理房屋产权证明,则必须待建筑物整体竣工并开始交付使用之后,且购房者已经全额支付完毕房款,方能进行过户手续的办理。然而,在办理房产证明的过程中,房管局相关部门会对房屋面积进行统一重新测量,此时若签署的为预售合同,开发商便需要根据实际测量结果进行补充协议的制定,以确保最终办理的房产证上的面积与合同约定相符。若实际测量面积与合同所载面积存在差异,一般情况下会采取“多退少补”的原则予以处理。
2.正式合同:正式合同则主要应用于商品房现房产权变更流程之中,在缴纳相应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之后,即可直接办理房屋产权证明。无论是预售合同还是正式合同,均具备法律约束力,因此在签署过程中务必审慎对待。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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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5: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