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期房有预售合同是合法的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期房买卖签署预售合同是否具有效力的问题,需要满足特定的前提条件才能得以明确。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的第四十四条法规所述,商品房预售所需依赖的法定前提条件即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若未取得相应的许可证而贸然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则无疑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从而导致该份合同被判定为无效。然而,如果开发商能够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之前成功获得预售许可证,那么在此基础上所签订的预售合同便具备了合法有效的法律地位。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房款的,认定该协议为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未办理备案登记,合同不因此无效。但当事人约定备案登记为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了合同生效要件,并且买受人已经交付购房款或出卖人已经交付房屋的,视为双方对合同条款的变更,该预售合同有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