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被没收是属于那种类型呢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签署合同时未收取定金便构成违约,根据一般的法务原则,签订合同即代表着双方已经达成共识并具有法律约束力。倘若任何一方出现违反此协议的行为,则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般而言,这类问题可以通过与另一方积极商讨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如协商结果达成一致,有可能的情况下可直接完成合同撤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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