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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房的质量问题怎么赔偿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当房屋出现实质性的质量问题时,您完全有权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终止与房地产开发商所签订的合同,并且有权利向其索要按照合同中所规定承担的违约责任或按照实际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十二条法令,如果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未能达到合格标准以致无法交付给业主使用,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之后,经过严格的检验,发现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确实属于不合格的情况下,购买者有权提出解除合同以及要求赔偿损失的诉求,这一点是得到法律支持的。
而在第十三条中,也明确指出了,如果房屋的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到对业主的日常生活产生了严重的影响,那么购买者同样有权提出解除合同以及要求赔偿损失的诉求,这一点同样也是得到法律支持的。对于已经交付使用的房屋,如果存在质量问题,只要在保修期之内,房地产开发商就必须承担起修复的责任;如果房地产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的期限内拖延修复,那么购买者可以自己或者委托他人来进行修复工作。而修复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修复期间所带来的其他损失,都将由房地产开发商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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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4: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