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先买房有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解除同居关系的事宜时,相关各方必须对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展开详尽的探讨与处理。同居男女双方应当依据自愿原则,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财产争议,若未能达成共识,那么他们可以就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向当地法院提交诉讼申请。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明确指出,无效或已被撤销的婚姻自始至终都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也无法享有作为夫妻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同居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如协商未果,则需由人民法院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作出裁决。此外,对于因重婚行为引发的无效婚姻,其财产处理过程中不得侵犯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至于当事人所生育的子女,将适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有关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最后,如果婚姻被判定为无效或已被撤销,无过错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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