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官调解交付房产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决定处理房地产争议之时,存在着诸多方式和策略可供采纳:首先,各当事人皆可通过相互之间的自主磋商来寻找到妥善解决争端的途径;其次,倘若未能通过自行协商达成共识,也可以向所在区域的人民调解委员会递交申请,并请求其出面协助调解纠纷事宜;再者,若是在已签订的合同中有明确记载的有效仲裁条款,依据此条款所预定的程序向指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期获得公正且公平的裁决结果;最后,若上述所有途径均无法解决房地产争议问题,那么申请人便有权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以便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仲裁法》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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