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州无限延期交房是合法的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过程中,若出现逾期交房的情形,虽然从本质上讲并未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但是已然构成了违约行径。假如经过结构化的多次敦促,且在一段可理解的时间段内接收到开发商全部履行承诺的肯定答复,至此,即使消费者无法立即终止这份合约,他们仍然享有向开发商索取赔偿其所蒙受损失的合法权益;然而,如果在经过类似的催促之后,开发商仍旧未能在既定的期限内完成交房手续,并且未能提供恰当的解释或者理由以澄清这一问题,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便有权请求解除合同,与此同时,所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亦将由开发商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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